2008年3月1日开始,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作了调整,公民月工资薪金所得税
不超过A元(人民币)的部分不必纳税,超过A元的部分为全月应纳税所得额,此项税款按下表分项累加计算: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
不超过500元的部分5%
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%
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%
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%若某人某月的个人收入为2400元,应缴个人所得税20元求a
若某人某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0元,则他的当月工资薪金为多少元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