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】
材料一 人的自然自由,就是不受人间任何上级权力的约束,不出在人们的意志或立法权之下,只以自然法作为他的准绳.…处在政府之下的人们的自由,应有长期有效的规则作为生活的准绳,这种规则为社会一切成员所共同遵守,并为社会所建立的立法机关所制定.
--洛克《政府论•论奴役》
材料二 人们应自由订立社会契约,组成国家.社会中应有“共同意志”,人人遵守,社会契约就是共同意志的体现,代表所有人的权利与自由.这是至高无上的人民主权,不可侵犯,不得转让,不受限制,不准分割.为维护这一主权,必须使人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,包括立法、司法、守法、受法律保护和受法律制裁各方面的平等.政府官员只是人民委派的工作人员,不享有特权.随着政府职位诱惑力的加大,人民应采取更有力度的监督手段.
--卢梭《社会契约论》
(1)根据材料,概况两则材料的相同点及不同之处.
(2)两则材料对法治社会的建立有何影响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