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马赫数(MachNumber)」以奥地利物理学家马赫(1836-1916)为名,定义为物体速度与音速之比值,即音速之倍数.其中又有细分多种马赫数,如飞行器在空中飞行使用的飞行马赫数、气流速度之气流马赫数、复杂流场中某点流速之局部马赫数等等.
由于马赫数是速度与音速之比值,而音速在不同高度、温度等状态下又有不同数值,因此无法将「M2.8」之数值换算为?km/hr或?mph等单位,马赫数也无法作为速度单位来使用.马赫数最大的作用,是用来区隔现在速度为未达音速0.8倍之次音速、音速0.8~1.2倍上下之穿音速、音速1.2~5倍之超音速、超过音速五倍以上之高超音速.
机体性能-飞行
在机械设定中有关各VF飞行性能部分,包含对流层至平流层底之一般飞行速度,以及平流层顶至中气层以上之高高度飞行速度.使用之马赫数并不使用该高度状态下之音速,而统一以海平面标准状况下之音速作为对照标准做换算.至於机上之空速马赫表则利用温湿度等资料计算飞行环境之马赫数.
海平面之音速为340m/sec=20.4km/min=1224km/hr.故以VF-17为例,其高高度最大速度为M21+,换算至海平面音速等於7.14km/sec,约为每秒七公里以上最快的应该是光速.在星际迷航中是曲速